
为了解决数字人民币钱包造假情况,支持金融业稳健发展,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意见稿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,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,加大了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。
意见稿将“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”明确写入立法目的,引导金融体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。为更好地进行金融宏观调控,意见稿还明确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宏观审慎政策的职责定位,有助于提升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监管的有效性。
意见稿完善了人民币管理规定,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。同时,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、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,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。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,这将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,并防范虚拟货币风险。此外,针对金融市场违法成本低的问题,意见稿还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,规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加重处罚,罚款上限提高至二千万元。

穆长春表示,要统筹管理数字人民币钱包,统一数字人民币认知体系,有效降低防伪成本。按照双层运营原则,采用共建、共享方式由央行和指定运营机构共同开发钱包生态平台,同时要实现各自的视觉识别和特色功能。
那数字人民币是什么?数字人民币钱包又是什么呢?穆长春在峰会上解释到,微信、支付宝和数字人民币不是一个维度上的,微信和支付宝是金融基础设施,是钱包,而数字人民币是支付工具,是钱包的内容。电子支付场景下,微信和支付宝的这个钱包里装的是商业银行存款货币,数字人民币发行后,大家仍然可以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支付,只不过钱包里装的内容增加了央行货币;同时,腾讯、蚂蚁各自的商业银行也属于运营机构,所以和数字人民币并不存在竞争关系。

值得一提的是,穆长春还表示,数字人民币是一个公共产品,坚持M0和公共产品的定位。一方面是数字人民币不计付利息,另一方面,数字人民币具有非盈利性,追求的是社会效率和福利的最大化,所以人民银行建立免费的数字人民币价值转移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,不向发行层收取流通费用,商业银行也不向客户收取数字人民币的兑出和兑回的服务费。
